官营盐铁业中的主要生产者是民、卒、徒、佣工、工匠等。
盐铁丞孔仅、东郭咸阳上书谈到煮盐业中的经济关系时说:“愿募民,自给费,因官器,作煮盐,官与牢盆。”其意是:由官府招募民人从事煮盐,官府供给煮盐用的大铁盆(牢盆)等生产工具,并按煮盐数量给生产者以雇佣价值(包括口粮),产品全部由官府统销。
服役的卒及其代役佣工是煮盐、冶铁业中的主要劳动者, 《盐铁论·禁耕篇》说: “故盐冶之处,大校皆依山川,近铁炭,其势咸远而作剧。郡中卒践耕者多不堪,责(债)取庸代。”
这说明煮盐、冶铁的地方路途遥远,劳动强度大,服役卒不堪忍受,借债雇人替自己服役。这说明服役的卒及其雇来的代役庸工是官营盐铁业中的劳动者。盐铁在运输过程中也费时、费力,且耗资巨大,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。
盐铁业中卒、徒是主要生产者,卒是服徭役、兵役的农民。徒是刑徒,是罚服苦役的罪人。汉代的罪人服有期徒刑按法律规定一般是一年至五年,期满释放。刑徒在服役期间不能任意买卖和杀害,刑徒不是国家的财产和物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