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类根据是人类与我们所见的外部世界在时间上联系的多少,是我们了解到的一定地点的某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的行为。由这类根据可以明显看出,生育人类的第一个人的堕落,与现代人的婚姻相比,显然更加必然;同样,几个世纪之前的人们的生活和活动,在时间上与我相联系,在我看来却不像一个现代人那么自由——尽管我还不知道现代人生活的后果。
在这方面,对自由与必然多与少的逐步认识,取决于从行为发生到行为评判所经历时间的长短。
如果我考察自己一分钟之前的行为,因为当时所处的环境与现在几乎完全相同,我就会觉得一分钟之前的那次行为无疑是自由的。但是,如果我考察自己一个月之前的行为,因为当时所处的环境与现在几乎完全不同,我不得不承认,要是没有那次行为,那么,那次行为所产生的许多良好的、令人愉快的甚至是必然的结果也许就不存在了。如果我回忆十年之前,甚至更久远的时间内的某次行为,那么,我会觉得那次行为的效果更加明显;我会难以想象,要是没有那次行为,又将有怎样的后果。我的回忆越向过去延伸,或者我对同一件事想得越透彻,我就越是怀疑行为的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