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第二个方法就出现了,那就是增加丞相的数量。丞相权力过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人数少、权力大,秦汉时期的丞相一般不超过两位,可想而知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,由于人数少,政策的施行很便捷,从魏晋南北朝开始,皇帝开始增加丞相数量,毕竟丞相人数多了,相互之间就可以制衡,保证皇权一家独大,经过长期的摸索后到了隋唐时期形成三省六部制,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,每人的分工又不同,既有合作又有对立,方便极了,从独相到群相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大创举。到了宋朝这套制度被玩得登峰造极,有时候丞相权力过大了,皇权就打压一下;过小了,皇权又扶持一下,令其能够保持一个适度的平衡。可以说到了宋朝,唐朝留下来的三省六部制已经被宋朝构建得十分完美了,相权已经很难再威胁到皇权了,如果明朝承袭的是宋朝的制度,相信朱元璋一定会很满意,但偏偏是元朝。
元朝虽然也承袭了部分宋朝制度,但更多的制度来源于金朝。他们长期采取的是“一省制”。元朝后来继承了这一制度,中央只设立一个中书省,这就将原来分散的权力又集中起来了,元朝的中书省设左右丞相,下面还有一堆的副丞相,但与前朝相比元朝左右丞相的权力远远高于副丞相,这就使得副丞相根本制约不了丞相,只能踏踏实实为丞相打工,相应的中书省丞相的权力也就变得极大,有多大呢,这么说吧元朝的丞相“上承天子,下总百司,领六部”,但凡能想得到的,丞相全部管得了。可以说中书省左右丞相的权力已经快跟皇帝持平了,然而在左右丞相之上还有个中书令,相当于大丞相,其权力可想而知,不过也正是由于这个职位权力太大了,所以中书令一般不设,或者直接由皇太子兼任。